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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15条留言
最新公告:正义与法制网测试!

李必元、李秀荣
1
尊敬的领导专家和审阅领导好!叩请领导专家救援!打搅万忙的领导专家恳请谅解!恳请审阅标题:乘二十大召开东风!致正义法制网!爱党爱国个家乡!拜读两高.部简称《自首》至9月30日前主动投案自首!360截图20221002090322083.jpg!06年全国人大关怀批武铁局!因福得祸遭绑架关精神病院!孤苦伶仃地报案和申请监督.诉讼都采信叁律师主张伪证!15年妻癌治疗期求证伪证遭网络诈骗!均将伪证卷宗丢失把中央和周院长等23次批示给将住了!将母.妻弄得要死了!为了拯救缓解遭癌魔折磨痛苦妻和诸位一念之差犯错的人!但绝不能死于逍遥法外网络嫌犯杨政松案里!武铁集团兑现19年和去年承诺了结事毕!坚决服众指示!江苏省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案:360截图20220930144402415.jpg,检依法对薛凤冠等提起公诉:360截图20220930144701219.jpg和“向法官检察官放权,不能‘一放了之’等等!受遭诈骗委托和救治缓解遭癌魔折磨的妻泣叩!发件人:李秀荣<aa51122@126.com>收件人:<zhengyifazhi@163.com;937931010@qq.com>时间:25日15:36,附件:94个,均成功到达。1.5万余字简摘如下:自愿缴纳辛劳费请告知帐号,20年5月27日周院长批示赔偿诉求于7月经铁检审定转市检!今7月10日市检又第二次传达周院长批示略。昨按18日市检曾女检察官指示!360截图20221024104903619.jpg!恳请市检第九检审阅协调受理!估计问题不大略!硚法(2021)鄂0104行初4号也有赔偿诉求!9月6日区政法李女领导83426559来电,时长72.57分,感恩对我表示深切关怀!她:“已向法院信访办说好了,你到法院呈听证申请。”14日听证[座谈协商]申请已呈法院信访办李主任83417200了!只要法院受理因此缴费更没问题。71,时长事杂的确无能逻辑严谨言简意赅呈请!请审阅行初4号:360截图20221007182707551.jpg,360截图20221007182917737.jpg,360截图20221007183019682.jpg。毫无理由裁定驳回简陈见下肆。恳请提问和还需哪些材料!拜读贵网见两截图。匆促专题恳请见多识广的领导侦缉网络诈骗和联系硚口法院早日受理。匆忙无能呈请不让领导产生误解又能实现诉求文!我已经得起彻查经历事实证据呈请!以领导见多识广和谐方式化解!恳求谅解在此呈:妻10月6日第五次入院化疗,17出院休息,不久又要入院化疗。无法按7月17日刚退休纪工委李书记13507167270指示!铁路一而再,再而三如此对待中央巡视组批示!向中央巡视办申请督察办!和进京亲自到高院求助!生命到计时,现满怀企盼又忐忑惴惴不安心情泣叩领导两诉求:1、侦缉网络诈骗;2、联系硚口法院早日受理听证[座谈协商]申请!中华情文化特色:记住乡愁重情意!完全理解省和市.区检难处!一切都是铁路系列作为导致的详情省市检了解!面对剪不断,理还乱,一切均在不言中。恳请重点审阅以下叁和肆。领导都万忙泣求提问!若是不必劳烦审阅!跪拜!余下泣叩谢审阅!
 
2022-10-25 15:48:36

liuzhenx
2
尊敬的领导:您好!1999年9月,青岛中院白雪青.邵中来在贪污犯苏建新重金收买下,在明知他欠我几百万元的情况下人为制造冤假错案。开庭的前一天,她故意将公司法人的我错误拘留了15天并打成重度残疾。在此期间,她又以“异地查封”为借口向外拉煤,当天就卖了800吨煤炭私分。白雪青当天就分得60000元。她不让我公司的人员过磅,而找社会的人过磅,把公司12000吨的煤炭只拉到4878吨的数量,给拉丢了7000多吨私分。一审案子还未结,1200万元的财产被私分。邵中来将我的个人房产违法处理,将市值50万元的房产在未经评估的情况下按11万元处理。在中央的四个交办下,2014年7月11日,我收到由山东高院白泉民院长签名的(2014)鲁民监字第16号裁定:“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再审;在苏建新几百万元的收买下,2014年10月31日,我收到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的(2014)鲁民监字第16号民事判决。2017年3月20日,我收到了《鲁检控申控民受【2017】21号》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现在本案在民行一处周谨检察官处。2018年3月14日,就青岛中院.山东高院错误审判和违法执行等问题我向中央第七巡视组张立军组长举报,恳请他们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换我公道。2018年5月9日上午,青岛中院程木良等法官在青岛中院1505号房间就青岛中院法官错误执行等问题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我谈话并调查,2018年6月5日上午我从程木良电话中得知:“已将你的诉求和材料交给了院领导”。我恳请青岛中院和省高院领导尽快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我认为,本案中白雪青既不是审判法官,更不是执行法官,谁给她的权力调查取证及做伪证?又谁给她的权力在开庭前故意违法拘留我十五天?在此期间,她又指挥并违法执行和私分我的1200万元财产。我恳请张甲天院长在百忙之中责成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核实,严惩白雪青.邵中来等犯罪分子并换法律和我公道。为了不浪费司法资源,减少中间环节,我恳请您纠正青岛中院和山东高院审判错误及青岛中院的执行错误,这也是巡视组的意见。我的孩子认识彭丽媛并有合影留念。百度刘振先,看是非曲直。“全军英摸”.“首都卫士”.“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等几十次立功获奖的四级革命伤残军人,荣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的共产党员。
 
2018-07-15 17:16:17

liuzhenx
3
尊敬的领导:您好!1999年9月,青岛中院白雪青.邵中来在贪污犯苏建新重金收买下,在明知他欠我几百万元的情况下人为制造冤假错案。开庭的前一天,她故意将公司法人的我错误拘留了15天并打成重度残疾。在此期间,她又以“异地查封”为借口向外拉煤,当天就卖了800吨煤炭私分。白雪青当天就分得60000元。她不让我公司的人员过磅,而找社会的人过磅,把公司12000吨的煤炭只拉到4878吨的数量,给拉丢了7000多吨私分。一审案子还未结,1200万元的财产被私分。邵中来将我的个人房产违法处理,将市值50万元的房产在未经评估的情况下按11万元处理。在中央的四个交办下,2014年7月11日,我收到由山东高院白泉民院长签名的(2014)鲁民监字第16号裁定:“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再审;在苏建新几百万元的收买下,2014年10月31日,我收到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的(2014)鲁民监字第16号民事判决。2017年3月20日,我收到了《鲁检控申控民受【2017】21号》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现在本案在民行一处周谨检察官处。2018年3月14日,就青岛中院.山东高院错误审判和违法执行等问题我向中央第七巡视组张立军组长举报,恳请他们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换我公道。2018年5月9日上午,青岛中院程木良等法官在青岛中院1505号房间就青岛中院法官错误执行等问题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我谈话并调查,2018年6月5日上午我从程木良电话中得知:“已将你的诉求和材料交给了院领导”。我恳请青岛中院和省高院领导尽快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我认为,本案中白雪青既不是审判法官,更不是执行法官,谁给她的权力调查取证及做伪证?又谁给她的权力在开庭前故意违法拘留我十五天?在此期间,她又指挥并违法执行和私分我的1200万元财产。我恳请张甲天院长在百忙之中责成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核实,严惩白雪青.邵中来等犯罪分子并换法律和我公道。为了不浪费司法资源,减少中间环节,我恳请您纠正青岛中院和山东高院审判错误及青岛中院的执行错误,这也是巡视组的意见。我的孩子认识彭丽媛并有合影留念,万般无奈我去新华门向习近平主席告御状,我相信,公平正义的阳光就会照到我。我恳请刘家义书记指令相关部门严惩犯罪分子并换我和法律公道。百度刘振先,看是非曲直。“全军英摸”.“首都卫士”.“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等几十次立功获奖的四级革命伤残军人,荣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的共产党员
 
2018-06-17 18:46:33

liuazhen
4
尊敬的领导:您好!2016年8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山东省检察院信访大厅的04室赵检察官同我就案件进行沟通和交流,她看了案子材料后说:“一.案子程序严重违法并是一个冤假错案,东方公司现在还处在吊销状态,公司股东赵淑桂是没有资格和权利在18年前起诉你公司的,并且当时东方公司还欠你公司几百万元人民币,你们同赵淑桂个人没有任何业务关系及经济往来;二,原审法院白雪青不应该在开庭前一天故意将公司法定人的你错误拘留15天并打成重度残疾,剥夺了你的辩论和反诉等权利;三.原审法院白雪青更不应该在拘留你期间,以异地查封你公司货场的煤碳为借向外拉煤碳,她安排人找社会人员过磅,而不让你公司的人员过磅,他们一边拉一边卖,当天就卖了800吨煤贪私分,人人分了60000元人民币;三.执行法官邵中来不应该违法执行你法人的唯一个人房产,更不应该不依法评估或拍卖,将时价50万元的房产按113994.30元处理,卷中没有评估报告,当事人房子里的全部家电等财产至今未定价而不知去向;四.一审案子还未结,1200万元财产不知去向。本案是办的人情案.关系案”。她让我将民事申诉书和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相关案件判决书.证据材料邮寄给控申处。24日上午10时30分,中国邮政手机短信通知我:“你好,你的1077308635519号邮件当前的状态是:已妥投:单位收发章签收。客服电话11185”。2016年9月28日,我发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的全部材料被退回,原因何在?我不清楚,更不理解。我认为,本案是在贪误犯苏建新几百万元的收买下,两级法院用六个枉法裁判来保护违法犯罪。18年来,他们对中央的四个交办置若罔闻并在继续犯罪和升迁及报复陷害我。2016年10月21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刘检察官(16号)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0531-83011456)说:“因你原交的材料不全,因此被全部退回”。他告诉我应该交什么材料。我于2016年10月24日带材料去了省检察院并见到了刘检察官,他热情的同我谈话并给我一份《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准备材料须知》,2016年11月3日上午,我把准备好的全部材料(包括青岛中院和山东省高院的卷宗材料)去了省检察院并见到了刘检察官,他热情的同我谈话并(在省检察院信访处交给了刘检察官,他让我等消息。关于《执行异议申请书》,他让我把材料交给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处理,我11月四日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把青岛中院在错误执行中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材料交给了熊处长,他说看完材料后再联系我。我衷心感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和刘检察官和熊处长。我恳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一.不要向我;二.更不要向两级法院犯罪的法官和贪污犯苏建新并依法严惩他们及他们的后台和保护伞;三.向法律和宪法;百度伤残军人刘振先,看是非曲直和司法犯罪不究。“全军英模”.“首都卫士”.“学雷锋标兵”.“总参谋部军地两用人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几十次立功获奖的四级革命伤残军人,荣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的共产党员:刘振先。电话:13001611978;E-mail:liuzhenxian08@163.com.
此致
                                                                                                                                                                               敬礼
                                                                                                                                                                                                 刘振先
                                                                                                                                                                                                            2016年11月5日
 
2017-02-26 20:33:04

abc
5
作为控方的食物环境卫生署出于不可告人之目的,拒不向证人出示裁判官签发的证人传票,致使证人无法出庭作证,涉嫌干犯罪行的数以百计的店铺最终获无罪撤控。种种恶行,不仅是对证人权益的粗暴践踏,更是对香港法治的极度蔑视。   * 更多图片请透过百度或谷歌搜索“曝光香港食物安全潜规则”
 
2016-10-25 19:28:25

蓝咖啡
6
我叫范长海河南人,现年63,我儿范义方在新疆阿克苏实验林场七对打工,2014年2月21日,我儿范义方和几个老乡到刘恒全开的棋牌室玩,与刘恒全的弟弟刘恒振发生口角,刘恒振仗着自己的家庭背景(兄弟多,自己是政府公务员,自己二哥是警察,老丈人是政法委领导),开口骂人动手打人,刘恒振用铁凳子砸我儿范义方的头,额头被砸伤,在此同时刘恒全从隔壁房取出屠刀在我儿范义方心胸腹猛捅,刀伤贯通,老乡李建军上前拉架,也被捅了几刀,经抢救保全性命,范义方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刘恒全,刘恒振还嚣张的说:怕什么,大不了住几年,有钱花到公检发上,不陪你们一分钱,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活人被杀,结果真像凶手刘家人说的,刘恒振仍逍遥法外!!此凶杀案有视频(现视频被莫明削毁),有部分尸检报告都能说明一切(。        杀人犯刘恒全,刘恒振家人的钱究竟花到公检发谁人之手?凶手家人的后台有多强大?致使公安机关包庇凶手,胡乱结案?       跪求天下好心人,伸出正义之手,捍卫法律尊严!!帮帮我这苦命的老人,为死者讨回公道,为三个未成年的孙儿讨个说法,让躺在殡仪馆一年多的我儿范义方早日申冤入土!跪谢!联系电话15109973554
 
2016-01-25 15:51:58

唐昌友
7
天下奇案
    案件从2008年7月22日进入人民法院,至2014年2月18日,时间长达2034天。贵州省、市、县三级法院,经过39位法官轮回14次审理。第13、14次,湄潭县人民法院与中级法院的法官隐瞒和捏造证据、枉法作出(2013)湄民重字第1号、(2014)遵市法民再终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诉求!
   贵州省、市、县三级法院39位法官轮回14次审理增加诉累,让人寒心!
   第1次、2008年8月15日,湄潭县人民法院(法官:高明星、雷宽军)以委托法律关系作出(2008)湄民二初字第93号判决。
   第2次、2008年12月19日,遵义中院(法官:吴兴林、彭刚、罗继红、张科)剥夺原告诉权以挂靠法律关系作出(2008)遵市法民二终字第385号判决。
   第3次、2009年3月18日,高院(法官:刘芳、伍静、付强、李笳)作出(2009)黔高民申字第30号裁定,驳回原告再审申请。
   第4次、2009年11月4日,(法官:谭克琴、黄胜全、王华林、丁西勇)作出(2009)湄民二初字第180号以原告违反一事不再理,驳回原告诉求。
   第5次、2009年11月30日,(法官:王妤、龚精诚、李庆、李玉振)作出(2009)遵市法民二终字第352号以原告违反一事不再理,驳回原告诉求。
   第6次、2010年1月25日受理,12月6日高院(法官:杨方程、黄雪莲、李丽娜、王雪花)以再审申请不符合再审条件,作出(2010)黔高民申字第180号裁定,驳回原告再审申请。省高院对案件审理时间拖得最长!
   第7次、2011年6月16日,中级法院的碧云开与审监庭的王主任两位法官来湄潭政府五楼组织召开听证会,拿不出法院认定事实的证据。
   第8次、2011年8月22日至9月15日,中级法院党组的闽主任、肖法官、小误法官、湄潭法院余院长、冯庭长等五位法官谈案件的补偿问题:赔偿5至15万、解决原告跑遵义和贵阳的费用。
   第9次、2011年9月15日,(中院:赵传灵院长)作出(2011)遵市法立民监字第17号,裁定(2008)遵市法民二终字第385号判决符合再审条件。
   第10次、2012年6月29日,遵义法院组成合议庭,7月5日开庭,11月15日(法官:张德胜、郑华伟、陈华川、马溯兵)作出(2012)遵市法民再审字第11号,裁定认定(2008)湄民二初字第93号判决和(2008)遵市法民二终字第385号判决等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湄潭县人民法院重审。
   第11~12次、2013年2月4日,湄潭县人民法院(法官:王庭友、杨君福、安成容、张邵念)开庭审理;2013年5月3日,再次开庭审理。
   第13次、2013年8月1日,法院增加第三人参加诉讼,9月11日再次开庭审理,2013年11月6日由(法官:邓仁航院长、杨君福、安成容、张邵念)等作出(2013)湄民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法官隐瞒及捏造证据判案结案。
   第14次、2014年2月18日,中级法院叶涛、陈华川、吴梦吟等隐瞒证据及无证据枉法作出(2014)遵市法民再终字第10号判决书,驳回原告诉求。
致:贵州省委、政府、广大人民群众  请求:关心、重视此案。
                    【 注:原告代理律师:遵义柯林(佳信)律师事务所施登俊(扬琛)】
                原告:唐昌友  电话:13985233232  2014年02月18日
 
2014-04-02 23:37:41

新生
8
尊敬的法院领导您好;                                                                             
      我向您反映一个事实,希望得到您的认可和公正的处理。                                         
        我于2009年与满归供电所签订租房协议(时任领导孙刚)协议中明确规定供电所无偿提供房屋及供暖,我方无偿提供供电值班员两人的全天就餐,2010年领导调换王伟接任后又与我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租期3年,其中将原协议中的电费一项删除,就餐人数由两人增加至六人,供电所领导王伟与我达成协议,其中两人就餐费用仍抵顶房屋和供暖的费用不变。另两人用餐费用抵顶出租房用电费用,剩余两人就餐费用以每年一万二千元的补助形式给付(合同中规定每人每月500元用餐标准),但在2012年7月供电所单方终止合同并将取暖设施拆除,经多次协商未果,我被迫于2012年9月搬出另行租房,在此期间多次向供电所王伟催要伙食补助款,但供电方王伟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向根河法院起诉,胜诉后款却被法院冻结,法院称供电方已将前案变为两案起诉,我被逼应诉,法院又在同一上午同时开庭审理了这两个案子,一个案件在我方证据充分且又能相互应证。对方却证据缺乏而且虚假,在此情况下法院还能判我败诉,不知何故,不知法律公正在哪里?我于接到判决的次日提起上诉。而另一案件在我多次催促根河法院判决至今无任何结果。案件至今已有一年还没结果。这难道就是法院给老百姓的公正,对百姓的态度吗?这么做与中央精神严重不符,难道他们不怕法律真正的惩罚吗?是谁给了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                                                     
                                                                    
        尊敬的领导,希望在您这里能得到公正、公平,无私、透明的 处理或判决,如果这也让您为难、无法判定,那我也只有通过媒体或网络将所有证据、法院不公的判决、事实公诸于社会,向社会求助,向高层求助,给百姓一个公平!
管理员回复:请您告诉是哪个省份的,是哪个地方啊?还有您的姓名,电话,邮箱或者QQ号码。这样方便联系!祝您愉快!
 
2014-01-20 22:01:30

向往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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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乔蓓华竟然枉判——!天理何在?   我是上海普通平民,无奈之下请求正义人士能够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个弱势劳动者的庭审遭遇,将近一年的劳动仲裁、诉讼使我身心交瘁,这是法制社会弱势劳动者的悲哀,我有确凿证据保证所反映的情况绝对真实!     上海市公益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违背当时设立初衷,成为许多物业管理单位竞相效仿借壳利用、变相实施劳务派遣、规避劳动法规、套取优惠补贴、侵害广大底层劳动者权益的避风港,因为与从业人员之间只是民法上的民事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规制约,致使广大弱势群体得不到劳动法规的保护!上海职能部门何在?     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壳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五角场东方公益服务社(资金总额4万元,却有员工几百名,服务社负责人陆艳萍是大学城物业副总经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违法实施自我劳务派遣,竟将事实劳动关系搞成民事雇佣关系,套取优惠补贴、逃避法定责任,严重损害广大员工权益长达八年之久!   乔蓓华“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竟然枉判工作七年的弱势劳动者与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上海公共招聘网录用记录和盖公章的服装押金收据发票等证明了弱势劳动者与东方大学城物业达成建立劳动关系合意)【(2013)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28号】判决违背客观事实、惘顾法律规定,天理何在?     乔蓓华竟然几次借隐私为由无理拒绝弱势劳动者请求调查、核实服务社负责人工作单位名称的书面申请,庭审时间非常短暂,几项诉讼请求被剥夺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弱势劳动者许多法庭陈述都被庭审笔录故意遗漏,判决书里却无中生有为物业管理单位添加辩称——,明显违背中立公正的立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几十年来我平生第一次走进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不幸遭遇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乔蓓华不公正的庭审和判决,亲身感受二审纠错、监督、追究、问责机制形同虚设,受理投诉举报的信访、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搪塞、敷衍四个多月,上下法院、法院上下官官相护,司法精英聚集之地竟然杜绝不了如此明显的枉判!     党和政府良好的立法本意在基层被肆意歪曲、架空,地方关系势力相互利用、强强联手欺压、愚弄弱势群体,弱势劳动者工作七年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合理诉求竟然如此艰难,上海相关职能部门、当地新闻媒体为何依然对严重损害广大底层、弱势劳动者权益的违法用工现象视而不见、避而不谈、沉默失声?上海公平正义何在?     司法不公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问题,严重败坏司法部门的形象,比生活作风问题对社会的危害更大: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民生、产生民愤——,不少受害人因此走上报复社会的不归路,是危害社会安定的主要根源之一,应该引起高层领导的重视,绝不能姑息迁就、养奸为患!     敬请社会正义人士用正义搜索引擎360、谷歌、百度、有道、搜狗、必应点击“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乔蓓华,关注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中国法院网、中国网、中华网、环球网、法制网、正义网、东方网、红网、中国法网、中国青年网、中国雅虎、天涯、华声、奥一、大河、凯迪、麻辣、和讯、网易、搜狐、腾讯、新浪、猫扑贴贴、西祠胡同(排名不分前后)——等无数正义网站论坛登载的经典热帖,对审判的公正性进行监督和评判!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6)17号   五、关于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的单位从事劳务派遣的问题。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发现劳务派遣单位虽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但已与其派出的劳动者签有劳动合同、与实际使用单位签有派遣协议等情形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按以下方式处理:(三)用人单位将其职工的劳动关系转入不具劳务派遣资格的单位,作为劳务派遣人员继续使用的,该派遣关系不成立。若用人单位与职工签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内容,可参照原劳动合同确定;若双方原未签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2013-10-29 18:06:23

心宽
10
请  求

 

遵义中级法院、审监庭、湄潭县法院:

我(以下称原告)与贵州化学工程总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至2008年7月22日期间,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纠纷案。一审诉求,湄潭县法院2008年8月15日以委托法律关系作出(2008)湄民二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遵义中级法院2008年12月19日以挂靠法律关系改判作出(2008)遵市法民二终字第385号民事判决。原告以第385号认定事实错误、判决程序违法等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审判长刘芳法官口头释明叫原告按挂靠法律关系向湄潭县人民法院重新诉求。湄潭法院谭克琴审判长对第385号民事判决的明显错误--遵义中院,变更原告诉讼法律关系,剥夺原告诉讼权利这一事实不提,于2009年11月4日作出(2009)湄民二初字第180号,裁定原告违反一事不再理。本次以挂靠法律关系向湄潭法院的诉求,一是第385号变更原告诉讼法律关系,剥夺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二是省高院讨论决定的。上述第385号和第93号民事判决,已被(2012)遵市法民再审字第11号依法撤销、发回重审。

2012年12月6日,湄潭法院不受理原告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又不给原告不受理的依据。

为此,原告为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为盼。

 

注:1、贵州省市县三级法院,此案马上7个年头了,求求你们不要再拖我啦嘛,办案法官要多少钱我给你们! 2、报贵州各级政府管一管法院乱判案的法官。

 

原告(中共党员):唐昌友 电话:13985233232

2012年12月7日
 
2012-12-10 22:59:06

心宽
11
请  求

 

遵义中级法院、审监庭、湄潭县法院:

我(以下称原告)与贵州化学工程总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至2008年7月22日期间,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纠纷案。一审诉求,湄潭县法院2008年8月15日以委托法律关系作出(2008)湄民二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遵义中级法院2008年12月19日以挂靠法律关系改判作出(2008)遵市法民二终字第385号民事判决。原告以第385号认定事实错误、判决程序违法等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审判长刘芳法官口头释明叫原告按挂靠法律关系向湄潭县人民法院重新诉求。湄潭法院谭克琴审判长对第385号民事判决的明显错误--遵义中院,变更原告诉讼法律关系,剥夺原告诉讼权利这一事实不提,于2009年11月4日作出(2009)湄民二初字第180号,裁定原告违反一事不再理。本次以挂靠法律关系向湄潭法院的诉求,一是第385号变更原告诉讼法律关系,剥夺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二是省高院讨论决定的。上述第385号和第93号民事判决,已被(2012)遵市法民再审字第11号依法撤销、发回重审。

2012年12月6日,湄潭法院不受理原告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又不给原告不受理的依据。

为此,原告为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为盼。

 

注:1、贵州省市县三级法院,此案马上7个年头了,求求你们不要再拖我啦嘛,办案法官要多少钱我给你们! 2、报贵州各级政府管一管法院乱判案的法官。

 

原告(中共党员):唐昌友 电话:13985233232

2012年12月7日
 
2012-12-10 22:57:01

正义与法制
12
正义与法制网:http://www.zyyfzw.com/
 
2012-03-10 15:32:07

xxf32899
13
鸡吃预防至整栏鸡见上帝,没吃药的鸡至今完好。该找那部门为我主执公道
 
2012-02-26 10:59:13

王飞跃
14
独裁对人民带来灾难,卡扎菲政府的灭亡,将唤醒迷茫中的人民!祈祷:中国高层尽早顺行民意“替天行道”严惩公、检、法、政府见死不救(隐瞒实情延误抢救)毁尸灭迹、枉法独裁!走向民主、法制、和谐。成为耶稣基督所喜悦的掌权者,蒙恩赐福于民。望迟到的正义能得到伸张!使九泉之下无辜的冤魂得以瞑目!
尊敬的首长、编辑、网友:您们好!
看哪: 一个无辜遭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公、检、法)渎职违法侵权的不幸家庭,却状告无门!15年来区政府(法人)至今没有给死者家属一个(死因真相)天理何在? 求: 采访、刊登、声援、伸冤!替天行道、谢谢!
今天我含泪哭诉,我爱子年仅2岁放入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托儿所才十几天,就不明不白地被害冤亡, 泯灭人性的托儿所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欺骗误导医生、受害家属(拒讲实情,延误了诊断)……   
而街道、派出所、公安分局、区政府等诸多部门国家公务员接家属报案后,不仅不对案件依法展开侦察(死因真相),区政府并指使田林街道、派出所、公安分局联手实施:窃取住院病史、并以签《协议》毁尸灭迹、不了了之等一系列草菅人命(连小孩何时火化都对家属保密,最后一面也未让家属见,孩子的骨灰都没给家属留下)泯灭人性的渎职违法行为(职务犯罪)践踏了法律,挑战了百姓,如此违法可见一班!
至今徐汇区人民政府还在指使区政法委,违法串通区法院和市一中院作出枉法判决。
自96年托儿所“摔”死我小孩,15年来,区政府(法人)至今没有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死因真相),我们欲哭无泪,全家精神上、经济上受到沉重打击,造成我工作被抢;房子被迫卖了; 妻子下岗,又整天思念儿子,长期生活在伤心、惊吓、恐慌、压抑、忧虑、濒临崩溃之中。2008年4月妻子被上海肿瘤医院诊断出恶性乳腺癌; 已转移到腋下淋巴癌。从此开始化疗、开刀、再化疗、放疗的痛苦诊治,我岳父急得突发脑溢血,2008年5月撒手人寰。使我家破人亡、无家可归(至今仅靠借房度日)叫我一家如何生活?
恳请: 各位有正义、良知的“包青天”为我伸冤!严惩那些缺乏职业道德,丧失最基本人性的号称国家公务员的渎职侵权;望迟到的正义得到伸张!使九泉之下无辜的冤魂得以瞑目!
如想知详情,请看我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373236143 ;就可看到: 一个孩子非正常死亡(灾难的事实与详细经过)和国家公务员如何公然渎职违法侵权的详细情况!求关注、转发、声援!
以上陈述有人证、书证、旁证、录音、复议答复、判决书等材料证明,如有虚假和诽谤本人愿负法律责任。
                                    王飞跃         
                                  2012,2,19
联系电话:13472670908    邮箱:wfy195806@sina.com
管理员回复:请发来证据吧,请相信党和政府,相信科学和法律的力量!生活是万花筒,对于生活中所遇到的不幸和灾难,希望您坚强起来。祝福您这位朋友,您会好起来的!
 
2012-02-20 21:32:31

sllm0721
15
尊敬的各界媒体记者您们好;
     我1953年出生在祖辈居住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万丰七社,那时的万分七社是最穷的社,我十五岁退学回家参加大集体劳动,在农具落后的六七十年代,我是社里青年突击队的,每当社里抢种和抢收时我都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劳动、开田、改造盐碱地每片土地上都洒下了我的汗水。1981年我和城市户口的丈夫结婚,我居住和户口一直没离开万丰七社,还享受着和村民同等的待遇,1984年临河县下达了一份有关城郊三乡出嫁女的文件、这份文件下达后,1985年万丰七社就将我和我女儿的土地,还有村里的几十位出嫁女:如程秀梅;杨志玲;程凤英等的土地全部收回、在收地的过程中我们找社长和社员讲理阻拦他们将我们的地分给别人、在社长的指使下,我被村民痛打了一顿,那时我正怀孕四个月,我被痛打了以后大病一场身体立马垮了下来影响了胎儿的健康。我挣扎着、那年县已化成市,我去找市妇联,和市长、当时还好,市里的李顺河市长听了我的反映,给乡里的李志明乡长打电话,让他认真处理我们的问题,李乡长下社给出嫁女开会,每人给七分口粮地,村民是2.2亩,说以后调整在补,结果0.7亩口粮地要到了,由于我的身体太弱不能做怀孕处理,生下个病孩子折磨了我三年,给我一个很伤痛的打击。2003年、区里修路占用了万丰七社的土地,每年分征地款10800元,小出嫁女也有,就没有我们岁数大的出嫁女的,理由是 “我们没有退地" 这完全违背了当初李志明解决出嫁女土地问题时的承诺,以后征地或调整土地时给我们补齐和社员同等对待,我的妹妹带头找社、村、镇里的领导讲理,要求得到本该属于我们的那一份,却遭遇了暗里打击,将他仅有的七分口粮地偷偷的给毁了,不但不能种,还在地边给盖了一座厕所,为了争取合法权益争斗却落了个因气上身体,又无钱医治47岁丢下他未成年的儿子,一分钱没拿到,含恨而死、家破人亡。
    万丰七社占地面积三千亩,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历任社长就开始出卖万丰七社的地,势强的社员,有耕地、出租地、林地、炒米地。教师地、双重地等,并在上面盖了房子,生活过的富裕自在,民主的高楼洋房,有存款,而我们出嫁女却房无一间,地无一垅,我们多年来只能借居在别人的活动板房内,忍受着冬冷夏热和风雨侵袭的伤害,2010丈夫才得到了一套四十平米的廉租房我和女儿俩家五口人才脱离了无处居住的艰难月,但还有的出嫁女还忍受着冬冷夏热煎熬。2004年到现在社里的土地陆续被区里和开发商征用,有房有地社长,社员不但有巨款?,还可以住高楼买汽车风光一生,而我们没有地没有房,没有经济来源的出嫁女,不但子女的教育受了影响,前途被毁,长大后同有地的社员的孩子们也是大相径庭,该有的没有长期的生活拮据和不平衡的心理,加上至今都没有解决琐事的重压,让我的女儿患上了精神疾病,至今没有生活来源和住房二十多年的上访,并没能阻止社长的卖地,时至今日社仍有地卖却没有给我们补偿的地。司法程序是民事及行政官司打到了国家最高法院,?访到三级终止,可妇女的平等合法权益始终得不到维护、合理公平更是找不回来,我们强烈呼唤全国维护人权平等有正义感,敢于真实报道的各媒体记者为我们这些弱势受欺凌、没人权的出嫁女讨个公道。
 
 特别感谢


杨志君    电话  13015089728      程秀梅  电话  13296987879

                             2011年 11月 28日
管理员回复:稿子给您发过,由于您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呵呵。祝幸福安康!
 
2011-11-28 2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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